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项目暨一期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
-风机供应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1)新建-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机供应已由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确定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风机供应
2.2 项目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2.3 项目概况:风机一批,具体如下:
2.3.1瓶模冷却用1型风机,出口流量30000m3/h,风机静压14000Pa,数量:1台;
2.3.2瓶模冷却用2型风机,出口流量36000m3/h,风机静压14000Pa,数量:4台;
2.3.3供料机冷却用风机,出口流量15000m3/h,风机静压4000Pa,数量:2台;
2.3.4输瓶机冷却用风机,出口流量18000m3/h,风机静压8000Pa,数量:3台;
2.3.5窑炉冷却用风机,流量90000Nm3/h,风机静压2000Pa,数量:3台;
2.3.6流液洞冷却风机,流量33800Nm3/h,风机静压2500Pa,数量:2台。
2.4招标范围:风机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的设计、加工制造及组装、工厂检验及试验、包装及运输、现场安装指导服务、现场调试及培训、试车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从双方签署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强制性和推荐性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现场环境使用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及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是风机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证书、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国内类似的成功案例3例。
3.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到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现场、或通过招标人指定邮箱、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供以下相关证件(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领取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现场领取的)。
4.1.2 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健康安全),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近3年承揽的至少3例类似项目的合同。
4.1.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允许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供,原件在本项目开标时查验)。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4.1.4 招标人以电子版方式提供招标资料,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1.5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2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投标人须于2021年12月08日17:3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帐号:2310464109020103760。
5.3 保证金退还: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补齐),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或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中标人(仅适合于中标人已按要求开具履约保函)。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单位后30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中标人不按期开工,经招标人催告后仍不开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09:00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采购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日期及地点
7.1开标日期:2021年 12月16日上午09:00时(暂定)
7.2开标地点: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暂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2021年 11月 30日在如下网站发布: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smglass.com.cn)
amjs澳金沙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myingye.com)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当日18:00截止。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商务咨询:何先生15828992233 0825-6766888-8312 邮箱: heguowen@smglass.com.cn
技术咨询:谭先生 13320635998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A号
邮 编:629209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投标报名函
致: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公司授权 XXXXX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招标编号: )有关活动,对标的物进行投标,并承诺遵守和履行以下要求:
一、我方已完全熟知和理解贵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须知、标的物质量标准和要求,我方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承诺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有效的,若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我方接受贵方进行以下处理:
1、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含通报和市场禁入);
2、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赔偿贵方的经济损失。
三、我方完全了解和接受贵方的招标程序。
四、我方理解贵方有权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原因解释。
投标方公司名称 (公章):XXXXXX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XXXXXX
职 务:XXXXXX
电 话:XXXXXX
邮 箱 号:XXXXXX
日 期: 年 月 日